2024年12月26日,在江苏海事局指导下,南京海事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总工会和江苏船东协会联合签署《南京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备忘录》,这是长江江苏段首个市级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标志着南京地区履行国际公约、保护船员劳动权益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保障物流供应链畅通、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至关重要。
南京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南京市船员行业党委推出的又一项务实举措,由南京海事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部门,南京市总工会、江苏船东协会分别代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组成,是江苏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三方将在机制框架下,以保障船员和船东利益、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为宗旨,持续跟进研究航运产业发展对海上劳动关系的影响,就涉及船员劳动关系、劳工制度保障以及解决船员急难愁盼等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与协调,以实际行动助力南京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京是航运要市,也是船员大市。南京海事局作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航运相关任务的主办单位,坚决筑牢“主角”意识、扛起省会海事担当,提前谋划、主动作为,联合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工会和船东共同构建海上劳动关系平等协商平台,研究解决海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有关问题,全力推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率先在南京落地,积极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构建起公正合理、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海上劳动关系的新格局。
下一阶段,南京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将围绕多个方面开展工作。
持续完善三方协调机制职能以及工作协同机制大力推广船员集体就业协议范本,定期组织船员劳动保障方面交流研讨,共同推进海事劳工履约等工作。
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为船员和企业提供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与帮助,融合发挥南京市联合调处中心和一站式解纷中心效能,持续健全矛盾预防和调处机制,推动船员群体就业权益矛盾纠纷一体化化解。
联合打造长效常态化“引才”服务工作联盟定期举办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人才招聘会,推动高素质船员队伍积聚培养,齐心协力推动南京船员强市建设,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聚智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