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轮、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依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通过,并经十一届三次职代会第一次代表团组长及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同意,自2010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